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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香港執法部門再次強調,利用虛假文件或作出誤導性陳述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屬嚴重刑事罪行。根據積金局(MPFA)過往發出的警告及近期案件,當局已留意到有不法份子教唆市民,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偽造文件企圖騙取強積金,此類行為不僅會導致申請被拒,更有可能面臨檢控及監禁。
事件凸顯了部分市民在財務壓力下,或對合法提早提取強積金程序認知不足,因而誤墮法網。事實上,強積金制度設有六種特定情況,允許計劃成員在65歲前合法取回這筆重要的退休儲備。本文將為您深入剖析這些合法途徑,助您在真正有需要時,依循正確且合法的程序處理個人資產。
提早提取強積金的6大合法途徑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規定,市民一般需年滿65歲才能提取強積金。然而,在以下六種特殊情況下,法例允許市民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以應對人生不同階段的特殊需求。了解這些條件的具體要求,是確保整個申請過程順利合法的第一步。
| 情況 | 資格要求 | 所需關鍵文件 |
|---|---|---|
| 1. 提早退休 | 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且作出無意再受僱或自僱的法定聲明。 | 身份證、申索表格 [MPF(S)–W(R)]、法定聲明表格 [MPF(S)–W(SD1)]。 |
| 2. 永久離開香港 | 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並作出法定聲明表示已離港或將在特定日期離港,且無意返回香港定居或工作。此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 | 身份證、申索表格 [MPF(S)–W(O)]、法定聲明表格 [MPF(S)–W(SD2)]、獲准在外地居住的證明文件。 |
|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經註冊醫生或中醫證明,永久不適合執行在喪失行為能力前所從事的特定工種。 | 身份證、申索表格 [MPF(S)–W(O)]、醫學證明書 [MPF(S)–W(M)]。 |
| 4. 患上末期疾病 | 經註冊醫生證明,患有任何末期疾病,預期壽命平均不超過12個月。 | 身份證、申索表格 [MPF(S)–W(O)]、醫學證明書 [MPF(S)–W(T)]。 |
| 5. 小額結餘 | 強積金結餘不超過$5,000,且在過去12個月內沒有向任何強積金計劃供款,並作出法定聲明表示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 身份證、申索表格 [MPF(S)–W(O)]、法定聲明表格 [MPF(S)–W(SD3)]。 |
| 6. 離世 | 計劃成員不幸離世,其強積金將成為遺產的一部分,由其遺產代理人或遺產管理官申索。 | 遺產代理人身份證、申索表格 [MPF(S)–W(O)]、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 |
一文看清!提早提取強積金程序全攻略
當您確認符合上述六種情況之一後,接下來便可啟動提早提取強積金程序。整個流程雖然嚴謹,但只要文件齊備,步驟清晰,便能順利完成。切記,申請是直接向您的強積金受託人(例如AIA、滙豐、宏利等)提交,而非積金局。
- 第一步:準備所需文件
根據您所符合的提取理由,準備上表所列的全部文件。所有表格均可在積金局網站下載或向您的受託人索取。填寫時務必確保資料準確無誤。 - 第二步:作出法定聲明
在需要法定聲明的情況下(如提早退休、永久離港、小額結餘),您必須在監誓員(如民政事務處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聲明並簽署,監誓員亦會簽署作證。 - 第三步:遞交申請予受託人
將填妥的表格連同所有證明文件,一併遞交予持有您強積金帳戶的受託人公司。如果您擁有多於一個強積金帳戶,需要分別向各個受託人提交申請。 - 第四步:受託人處理及支付
受託人收到您的申請後,會在30天內審核文件。若一切無誤,便會向您支付強積金的累算權益。支付方式通常為支票或直接轉帳至您的指定銀行戶口。
💡 專家提示:提取方式的靈活性
當年滿65歲或60歲提早退休時,您可以選擇一筆過提取所有強積金,也可以分期提取,甚至暫不提取,讓資金繼續在戶口內投資增值。若選擇分期提取,請留意大多數受託人每年提供最多四次免費提取服務,超出次數或需支付手續費。
潛在風險與法律責任:切勿以身試法
如文章開首所述,以不誠實手段提早提取強積金是違法行為。最常見的手法是訛稱「永久離開香港」,但實際上並無意圖或證明離港定居。積金局與執法機構對此類案件高度關注,並設有嚴密的審查機制。
- 刑事責任: 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法定聲明,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 永久記錄: 即使未被檢控,若受託人發現您曾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強積金後,再次回港工作並參與強積金計劃,將來亦不能再以同樣理由提取任何強積金。
- 中介陷阱: 市面上有不法中介聲稱可「協助」提取強積金,並從中收取高昂費用。這些中介往往涉及偽造文件,市民切勿輕信,以免得不償失,甚至惹上官非。
財務困難的替代方案
許多人萌生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念頭,源於突如其來的財務困境。然而,動用退休儲備應是最後一步,且必須合法。在此之前,不妨考慮其他更合適的解決方案:
- 私人貸款或結餘轉戶: 若債務繁多,可考慮申請結餘轉戶貸款,將多筆高息債務整合為一,以較低利息集中處理,減輕還款壓力。
- 債務舒緩計劃: 若情況嚴重,可與專業人士商討,了解如【債務舒緩收費大揭秘:DRP費用$4500起?律師行、中介收費比較與IVA分別】等方案的可行性。
- 失業援助: 若因失業導致財困,可研究申請政府提供的【失業救濟金申請資格2025:專家拆解香港失業救濟金領取條件、金額及流程】,以解燃眉之急。
如何查詢我的強積金戶口結餘?
在規劃任何財務決策前,清楚了解自己的強積金結餘至關重要。積金局設立了便捷的「個人帳戶電子查詢」服務,讓您隨時掌握帳戶狀況。
- 網上申請: 透過積金局「個人帳戶電子查詢」網站或其官方流動應用程式 (MPFA ePA) 填寫申請表格。
- 核實身份: 網上遞交申請時,需提供香港身份證副本及三個月內的住址證明;或親身帶同身份證正本前往積金局辦事處辦理。
- 獲取登入資料: 身份核實後,您將會透過電郵收到專屬的用戶編號及密碼,即可登入系統查閱名下所有強積金帳戶的資料。
❓ 提早提取強積金常見問題 (FAQ)
1. 如果我只是短期失業,可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嗎?
不可以。單純「失業」並非法定的六種提早提取理由之一。除非您在失業的同時,符合其他條件,例如年滿60歲並決定提早退休,否則不能以失業為由提取強積金。
2. 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取後,我還可以回港旅遊或探親嗎?
可以。法例規定是「無意返回香港定居或工作」,短期的旅遊或探親不在此限。但若您在不久後便返回香港長期工作並重新供款,則可能引起積金局的懷疑,並調查當初的法定聲明是否屬實。
3. 整個提早提取強積金程序需要多長時間?
在您向受託人遞交所有齊備及正確的文件後,受託人一般需時約30天來處理您的申請並支付款項。如果文件不齊或資料有誤,處理時間將會延長。
4. 我有多個強積金個人帳戶,需要逐一申請嗎?
是的。您需要向持有您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的受託人公司,分別提交一套完整的申請文件。建議您先透過積金局的個人帳戶查詢服務,整合好自己所有的帳戶資料,再逐一處理。
結論
強積金是為退休生活所作的長遠儲備,提早提取強積金應是在審慎考慮及符合法例要求下的決定。面對財務困難時,切勿輕信不法中介,以身試法,最終可能因小失大。建議先尋求專業的財務意見,探討其他可行的解決方案。
若您確實符合法定的六大條件之一,務必遵循正確的提早提取強積金程序,備妥所需文件,通過合法途徑取回您的累算權益,為人生下一階段的規劃提供支持。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