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人士免稅額2025:申請資格、金額及3大慳稅攻略一覽

傷殘人士免稅額2025:申請資格、金額及3大慳稅攻略一覽

每年報稅季節,不少納稅人都會仔細核對各項免稅額,希望能減輕稅務負擔。然而,許多合資格的家庭卻可能忽略了一項重要的稅務寬減——傷殘人士免稅額。根據稅務局的數據,每年都有納稅人因不熟悉規定或錯填表格而錯失這項高達HK$75,000的免稅額。究竟這項免稅額的申請資格為何?如果供養的家人符合資格,又該如何申請?本文將為您全面解析傷殘人士免稅額的各項細則,從資格定義到申請步驟,並附上額外慳稅技巧,確保您不會錯過任何應得的稅務優惠。

傷殘人士相關免稅額概覽:三大項目助您慳稅

為了支援傷殘人士及其照顧者,香港稅法提供了三項主要的相關免稅額。了解它們的區別及金額,是成功申請的第一步。自2018/19課稅年度起,相關免稅額金額已作調整,具體如下:

免稅額項目 2018/19 課稅年度及其後金額 主要適用對象
傷殘人士免稅額 HK$75,000 合資格的納稅人本人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HK$75,000 納稅人負責供養的合資格傷殘家屬
供養未滿60歲但合資格領取傷殘津貼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HK$50,000 納稅人供養的未滿60歲合資格父母等長輩

申索資格詳解:釐清傷殘津貼與免稅額的關係

要成功申索上述任何一項免稅額,最核心的條件是:該名人士必須符合申領「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的資格。這是一個關鍵概念,許多人誤以為必須「正在領取」傷殘津貼才能申請免稅額,但事實並非如此。只要經醫生證明符合資格,即使因各種原因(如正在領取其他津貼)而未有實際申領,同樣可以申請相關的稅務寬減。這也意味著,傷殘津貼資格是整個申請的基石。

個人傷殘人士免稅額

如果你本人是納稅人,並符合以下任何一項傷殘津貼的申領資格,便可享有 HK$75,000 的傷殘人士免稅額

  • 普通傷殘津貼:經衛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下稱「醫管局」)證明為嚴重殘疾,且該狀況預計會持續不少于6個月。
  • 高額傷殘津貼:除了符合普通傷殘津貼的資格外,還需經醫生證明在日常生活中極需他人照顧,並且沒有在政府資助的院舍或醫管局機構內接受住院照顧。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如果你在課稅年度內,負責供養一名或多名符合傷殘津貼資格的家人,你便可以為每位受養人申索 HK$75,000 的傷殘受養人免稅額。這裡的「受養人」定義非常清晰,必須是:

  • 你的配偶或子女;
  • 你或你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你或你配偶的兄弟姊妹。

💡 專家提示:兄弟姊妹間的協調至關重要

請注意,就同一位傷殘受養人,所有供養者(例如兄弟姊妹)之中只能由一人提出申索。如果無法達成共識,稅務局將不會批准任何相關申請。因此,在報稅前,家庭成員之間應預先溝通,決定由誰來申索此項免稅額,以免白白浪費。

申請流程與文件準備:如何輕鬆填報免稅額?

了解資格後,下一步就是實際的免稅額申請操作。整個過程比想像中簡單,關鍵在於準確填寫報稅表及妥善保存證明文件。

填寫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

你需要在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的第11部分「申索免稅額」中,根據你的具體情況填寫相關欄目。例如,若要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稅額,便需填寫受養人的個人資料及符合資格的狀況。

證明文件:無需提交,但必須備存

在提交報稅表時,你無須附上任何醫療證明或傷殘津貼的申領文件。然而,稅務局有權隨時進行抽查。因此,你必須妥善保管以下文件,以備不時之需:

  • 由註冊醫生或公立醫院簽發的醫療評核報告,證明相關人士符合傷殘津貼的資格。
  • 如已成功申領傷殘津貼,請保留相關的檔案編號或信件。

有關申請資格的官方詳細資訊,可參考香港政府一站通的免稅額說明頁面

漏報免稅額點算?6年內可追討!

如果在提交報稅表後才發現自己忘記申索,或者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資格而未有填報,請不用擔心。你可以在該課稅年度結束後的6年內,或在評稅通知書發出後的6個月內(以較後者為準),以書面形式向稅務局提出修訂申請。

最直接的方式是下載並填寫反對/申請修訂評稅表格(IR831),在表格中清晰列明你希望補領的免稅額項目和相關課稅年度。填妥後,可以郵寄或傳真至稅務局。一旦申請獲批,你多繳的稅款將會獲得退還。

擴展您的慳稅版圖:結合其他扣稅項目

除了善用傷殘人士免稅額,納稅人還可以透過其他報稅扣稅項目,進一步優化稅務規劃。其中,「扣稅三寶」是近年最受歡迎的選擇之一。

例如,為自己或指明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購買合資格的自願醫保(VHIS)產品,每名受保人的保費均可享有最高 HK$8,000 的稅務扣除。這不僅能為家人帶來一份實質的醫療保障,應對突如其來的醫療開支,更能直接減低你的應課稅入息,一舉兩得。

常見問題 (FAQ)

問:如果家人正在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我還可以為他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稅額嗎?

答:可以。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稅額的核心條件是該家人「符合」申領傷殘津貼的資格,而並非有否「實際領取」。即使他因正在領取綜援而未有同時領取傷殘津貼,只要你能提供醫生證明他符合資格,你便可以為他申索免稅額。

問:我的配偶是家庭主婦,沒有收入,但她符合傷殘津貼資格,我應該為她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還是「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答:你可以同時申索。在分開評稅的情況下,你可以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此外,由於你的配偶符合傷殘津貼資格,你還可以額外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稅額。但在合併評稅下,情況會有所不同,建議根據家庭總收入選擇最有利的報稅方式。

問:醫療證明有時效性嗎?需要每年重新索取嗎?

答:稅務局未有硬性規定醫療證明的時效。一般而言,如果傷殘情況是永久性的,一份詳盡的醫療報告便可作為持續的證明。但如果情況可能會改善,稅務局在抽查時有權要求你提供較近期的醫療證明。因此,建議保留所有相關的醫療記錄。

問:我是否需要證明我有在財政上「供養」該名傷殘家人?

答:對於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稅額」,法例上並沒有要求你提供詳細的供養金額證明,例如銀行轉賬記錄。但「供養」的概念是存在的。一般情況下,如果你與受養人同住並負責其生活開支,或定期提供生活費,便符合供養的定義。

結論

總括而言,傷殘人士免稅額傷殘受養人免稅額是政府為支援有需要家庭而設的重要稅務寬減措施。要成功申請,關鍵在於準確理解「符合傷殘津貼資格」的定義,並在報稅前與家人做好溝通。即使一時錯過,亦有長達6年的補報期。建議納稅人每年重新審視家庭狀況,並結合自願醫保等其他扣稅項目,制定最全面的慳稅策略,以達致最大的理財效益。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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