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案警示】解除破產令非必然?一文看清2026最新流程、費用及重建信貸策略

【陳振聰案警示】解除破產令非必然?一文看清2026最新流程、費用及重建信貸策略

最近手頭緊,想申請張信用卡或者做筆小額貸款周轉一下,卻總是碰壁?或是你曾經歷過一段艱難的財務時期,正苦惱於如何擺脫過去的陰霾,真正「洗底」重生?

談到財務「洗底」,很多人第一時間會想到解除破產令,認為只要捱過四年,一切就能重新開始。但事實真的如此簡單嗎?這陣子市場熱議的商人陳振聰案,就為我們揭示了殘酷的現實。

陳振聰因涉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敗訴,欠下巨額訟費而在2021年被頒令破產。本應在四年後迎來曙光,但其破產令卻被法院裁定延長足足四年。法庭文件披露,主因是陳振聰在破產期間採取極不合作態度,包括拒絕供款、未有妥善披露財務狀況,甚至與受託人失去聯絡。

這個轟動全城的案例,就像一記響亮的警鐘,提醒著每一位正在或即將面對破產程序的朋友:解除破產令從來不是一條自動運行的輸送帶,過程中的每一步都充滿挑戰,稍有不慎,便可能跌入延長破產期的陷阱。

本文將以此為鑑,為你深入剖析香港解除破產令的完整流程、所需費用,並提供重建信貸的實用策略,助你順利完成財務「洗底」,重啟人生。

陳振聰案的啟示:為何破產令會被延長?

要理解如何順利解除破產令,首先要明白為何會「出意外」。陳振聰的個案,就是一本極佳的「反面教材」,讓我們看清了在破產監管機構眼中,哪些行為是絕對的「紅線」。

案件焦點:從千億爭產案到破產令遭延長始末

陳振聰的破產源於他與華懋慈善基金之間那場世紀爭產官司。敗訴後,他需承擔逾2,800萬港元的龐大訟費,最終無力償還,於2021年8月被高等法院正式頒令破產。按照正常程序,他的破產期應在2025年屆滿。

然而,案件的受託人——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卻罕有地入稟法院,堅決反對自動解除其破產令。受託方指出,陳振聰在整個破產監管期間,行為極不合作,多次缺席聆訊、無視查詢,更重要的是,他從未按規定提供任何關於其個人資產及債務的詳盡資料。

最終,聆案官採納了受託人的指控,裁定陳振聰的行為已構成不合作,下令將其破產期大幅延長四年,直至2029年8月。

深度解析:受託人有權反對解除破產的法律依據

為何受託人有如此大的權力?根據香港《破產條例》,破產受託人(不論是破產管理署署長還是外聘的專業人士)肩負著保障所有債權人利益的重任。他們的核心職責是調查破產人的所有資產,並將其變現以公平地攤分給債權人。

因此,法律賦予他們廣泛的權力,要求破產人必須:

  • 誠實及詳盡地披露所有資產:不論資產在香港境內還是境外,是有形資產(如物業、車輛)還是無形資產(如股票、知識產權),都必須全盤托出。
  • 完整交代收入狀況:必須定期匯報工作收入、租金收入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進帳。
  • 積極配合受託人的所有合理查詢及要求:包括出席會面、提交文件、簽署授權書等。

如果破產人未能履行上述責任,或被發現有隱瞞資產、提供虛假資料、奢侈消費等不合作或不誠實行為,受託人就有權向法庭申請延長其破產期。法庭可將破產期延長最多至八年,視乎其不合作的嚴重程度而定。

對一般破產人士的警示與教訓

陳振聰案雖然案情特殊,但其教訓對每一位破產人士都極具參考價值。它清晰地傳達了一個訊息:破產並非「避債天堂」,而是一個有嚴格規則的法律程序。在四年期間,你並非完全自由,而是處於受託人的監管之下。

任何試圖鑽空子、隱瞞資產或消極對待的行為,最終都可能導致更長的限制期,得不償失。因此,保持誠信、積極溝通,才是通往順利解除破產令的唯一正途。

解除破產令的標準流程:四年期滿後的4大關鍵步驟

了解了「禁區」之後,我們來看看「安全區」該如何走。假設你在破產期間一直循規蹈矩,與受託人保持良好合作,那麼恭喜你,你可以啟動解除破產令的程序了。整個過程並非「自動波」,需要你主動跟進,主要分為以下四大步:

第一步:確認破產期屆滿,主動與受託人及破產管理署聯絡

破產令一般為期四年(首次破產人士且表現合作)。在臨近屆滿前約一至兩個月,你應主動聯絡你的個案受託人。你的首要任務是向他表明你希望在期滿後申請解除破產令,並查詢是否有任何未完成的手續或需要補充的文件。這一步是展現你積極態度的重要時機,也能確保後續流程順暢。

第二步:向破產管理署申請「不反對確認信」所需文件及費用

要正式解除破產令,你需要一份關鍵文件——由破產管理署發出的「不反對確認信」(Letter of No Objection)。這封信代表官方確認受託人並不反對你解除破產。申請這份文件,你需要準備以下材料並支付相關費用:

申請「不反對確認信」清單
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
  • 最終的資產及收入說明書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相關費用 約200港元(費用可能調整,請以「破產管理署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處理時間 一般為五個星期左右

第三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的詳細流程

拿到「不反對確認信」後,你就可以正式向高等法院申請那份象徵你「重獲新生」的法律文件——《破產解除證明書》(Certificate of Discharge)。流程如下:

  1. 準備誓章:你需要聘請律師,或在高等法院的宣誓處職員協助下,草擬一份誓章(Affidavit),簡述你的破產背景及已獲得受託人不反對解除的證明。
  2. 提交文件:將誓章連同「不反對確認信」及其他所需表格,一併提交給高等法院登記處。
  3. 無需出庭:在絕大多數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法庭會以「非正審方式」處理你的申請,意味著你和律師都無需親自出庭。
  4. 領取證明書:法院審批後,會通知你前往領取《破產解除證明書》。這份文件是你所有法律限制被解除的正式證明。

第四步:取得證明書後,通知相關機構(銀行、環聯TU)

別以為拿到證明書就大功告成了!最後一步,也是關乎你未來信貸命脈的一步,就是主動將這份好消息通知各大機構。你應影印數份《破產解除證明書》,親自或郵寄給以下機構:

  • 環聯(TransUnion):這是最重要的機構!通知他們更新你的信貸報告,將破產狀態更新為「已解除」。
  • 所有曾有業務往來的銀行及財務機構:告知他們你的破產令已解除,以便日後重新建立業務關係。

重建財務新生:解除破產令後的信貸「洗底」全攻略

《破產解除證明書》是你重返正常財務生活的入場券,但並不是一張能瞬間抹去所有過去的「失憶卡」。你的信貸紀錄上依然會留有「案底」。接下來,你需要的是耐心和策略,一步步重建你的信貸評級(TU Grade)。

破產紀錄會在TU信貸報告中保留多久?

根據環聯(TU)的官方指引,破產紀錄會在你的信貸報告中保留8年,這個期限是從破產解除令頒布的日期開始計算。而在這8年內,任何金融機構查閱你的信貸報告時,都能看到這段不光彩的歷史。這意味著,即使你已經「無債一身輕」,但在申請信貸產品時,門檻依然會比普通人高得多。

3個實用技巧:如何逐步重建良好信貸評級

既然紀錄無法立即消除,我們能做的就是用新的、良好的信貸行為來覆蓋它。以下是三個非常實用的技巧:

技巧一:申請低額度或擔保信用卡

在解除破產令後,立即申請高額度的信用卡幾乎是不可能的。你可以嘗試申請一些門檻較低的信用卡,例如銀行為大學生提供的低額度信用卡,或者向一些願意接受「TU底花」客戶的財務公司申請。另一種更穩妥的方法是申請「擔保信用卡」(Secured Credit Card),即你先向銀行存入一筆按金(例如HK$10,000),銀行再批出等額的信用額度給你。無論哪種方式,關鍵在於每月準時全額還款,絕不拖欠。這樣持續半年到一年,就能在你的信貸報告中建立起正面的還款紀錄。

技巧二:建立穩定的工作與收入證明

金融機構在審批信貸時,除了看你的過去,更看重你的未來還款能力。一份穩定、長期的工作是最好的證明。盡量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並保留好每月的糧單、稅單等收入證明。這能向銀行展示你已擁有可靠的收入來源,大大增加批核信貸的機會。

技巧三:從公共事業賬單入手

除了信用卡,你日常生活中的繳費行為也能間接反映你的信貸責任感。確保你的手提電話月費、水電煤氣費等所有公共事業賬單都設定自動轉賬,並保證戶口有足夠餘額。雖然這些不一定會直接計入TU評分,但在申請某些服務時,這些紀錄也能作為你「有交帶」的輔助證明。

重開銀行戶口、申請貸款或按揭的注意事項與時機

解除破產令後,你可以立即嘗試重開基本的儲蓄或往來戶口,大部分銀行都會接納。至於申請私人貸款或信用卡,建議在持續建立良好還款紀錄至少一至兩年後再作嘗試,成功率會顯著提高。

對於置業按揭這種大額長期貸款,門檻最高,一般建議在解除破產令後至少三至五年,並已建立非常穩健的信貸評級和儲蓄基礎後,才向銀行查詢,成功的機會會更大。

常見問題 (FAQ)

解除破產令後,是否所有債務都一筆勾銷?

絕大部分在破產前所欠的無抵押債務(如卡數、私人貸款)都會被撇除。但有幾類債務是不能被豁免的,包括:法庭的罰款、因欺詐行為產生的債務、贍養費,以及學生資助貸款等。這些債務在破產令解除後,你仍然有責任償還。

整個解除破產令的過程大概需要多長時間和總費用?

在破產期滿後,從聯絡受託人到最終取得《破產解除證明書》,整個流程順利的話大約需要3至6個月。至於費用,主要包括破產管理署的行政費(約HK$200)和向高等法院申請的相關費用及律師費。若自行處理法庭文件,總費用可能在HK$2,000以內;若聘請律師代辦,費用則可能由數千至一萬多港元不等。

如果受託人或債權人反對解除破產令,我應該如何應對?

一旦收到反對通知,情況就會變得複雜。法庭會安排聆訊,你需要就反對的理由作出解釋和抗辯。在這種情況下,強烈建議立即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律師會幫助你審視個案,準備相關證據,並代表你在法庭上陳詞,爭取對你最有利的裁決。

解除破產令後,我可以自由出入境嗎?

是的。在破產期間,你出境香港需要事先通知受託人。一旦你取得了《破產解除證明書》,所有的人身限制都會被解除,你可以像普通市民一樣自由出入境,無需再向任何人申報。

總結

總括而言,解除破產令是人生中一個重要的財務里程碑,但它更像是一場漫長馬拉松的其中一個補給站,而非終點線。整個過程需要你主動、細心跟進,從聯絡受託人到申請法庭文件,每一步都不能掉以輕心。

陳振聰案的教訓尤為深刻,它血淋淋地揭示了誠信與合作在整個破產程序中的基石地位。任何的隱瞞或不合作,都可能讓你付出更沉重的代價——被延長的破產期。展望未來,解除破產令是你財務重生的真正開始。

別氣餒於信貸報告上的歷史污點,透過審慎的財務規劃,耐心地執行重建信貸的策略,任何人都有機會重新建立穩健的財務狀況,迎來真正屬於自己的萬里晴空。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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