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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門票炒賣問題(俗稱「炒黃牛」)長期存在,立法會議員、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於1月8日提出書面質詢,詢問過去兩年有關部門接獲多少宗炒賣黃牛票的舉報及當中被定罪的個案數字。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回應指出,在2022至2024年第二季的兩年內,並未有任何個案因為涉及炒賣黃牛票而被定罪。
羅淑佩強調市民應選擇正規途徑購票
羅淑佩指出,市民若購買或取得未經授權的門票,存在一定風險,並且會助長門票炒賣的問題。她呼籲市民應選擇正規售票途徑購票,避免因為盲目購票而遭受經濟損失。
政府回應炒賣門票的管理措施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第6條規定,任何人在公眾娛樂場所的指定區域以超過規定價格售賣門票,將可被罰款2000港元。然而,羅淑佩指出,相關部門在過去兩年並未收到因炒賣門票而定罪的案件,也沒有接獲警方或康文署的舉報數字。
羅表示,康文署在管理旗下場地時,會加派場館職員和保安人員巡查,防止場地內出現門票轉售或交易的行為。若發現有不法行為,場館工作人員會即時制止,並在必要時報警處理。
政府將審慎考慮立法方案
羅淑佩進一步表示,政府一直關注門票炒賣和假票問題,並且已經開始研究透過立法和刑事化的方式來解決康文署場地的門票炒賣問題。她指出,門票炒賣問題的成因涉及多方面因素,包括供求、市場結構和規管等,因此,對於是否需要立法,政府將會審慎考慮各種方案。
此問題仍然是政府關注的重點,羅淑佩強調,政府將持續關注康文署場地的活動門票銷售情況,以打擊非法炒賣活動,並確保市民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