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物業按揭繼承:物業轉名、稅務處理與法律手續一覽

本文詳細介紹了香港遺產物業按揭繼承的全過程,包括物業轉名、相關稅費、手續及時間等。文章針對遺產分配、按揭償還問題進行解析,並提供實用建議,幫助讀者了解如何順利完成物業繼承,避免法律糾紛。專業律師協助也是加速過程的關鍵。

在香港,房產一直是許多家庭的核心資產,尤其是年長一輩,擁有多處物業作為財富積累的一部分。隨著家庭成員的變動,當家中的長者過世,遺產中往往包括了物業。

相比於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物業的繼承和轉移涉及到的問題更加複雜,不僅僅是遺產分配的問題,還包括如何處理未償還的按揭、繳納相關稅費等。本文將深入探討遺產物業轉名的手續、時間、費用等相關問題,幫助您清晰了解如何順利完成遺產物業的繼承與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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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物業的繼承和分配

在處理遺產物業轉名問題之前,首先要了解香港的遺產分配原則。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遺囑,則物業的繼承會根據遺囑的內容進行分配;若死者未立遺囑,根據《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條的規定,遺產會按照法律的優先次序進行分配。法例規定,首先會分配給配偶,其次是子女,再是父母,最後是兄弟姊妹及其後嗣。

需要注意的是,若物業的業權形式是聯權共有(即俗稱的「長命契」),在死者去世後,物業的業權會自動轉移到生存的聯權共有者名下,無需進行遺產物業轉名手續。然而,如果物業屬於分權共有(例如一人擁有物業的部分業權),則需要按照遺囑或法律規定進行遺產分配,並完成相應的轉名手續。

遺產物業轉名手續

如果遺產物業需要進行轉名,首要步驟是獲取「授予承辦書」,這是一份由香港高等法院發出的正式文件,授權指定的「遺產代理人」處理死者的遺產事宜。根據死者是否立有遺囑,法院會發出不同的文件。如果有遺囑,則法院會發出「授予遺囑認證書」,授予遺囑執行人處理遺產;若無遺囑,則會發出「授予遺產管理書」,由遺產管理人(通常為直系親屬,如配偶、子女或父母)處理遺產。

在獲得授權後,遺產代理人就可以著手處理遺產物業的轉名事宜。這包括聯絡香港土地註冊處進行物業業權的更新,並根據遺囑或法律規定將物業轉交給指定的繼承人。

轉名手續時間

遺產物業的轉名需要一定的時間,通常從向遺產承辦處申請「授予承辦書」到獲得批准,簡單的案件一般需要5至7個星期。如果案件比較複雜,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以一般情況為例,整個遺產物業轉名過程大約需要4至5個月的時間。

為了加快遺產物業轉名的進度,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律師不僅能幫助您確保程序符合法律規定,還能有效減少錯誤和延誤的風險,讓您能夠順利完成轉名流程。

遺產物業轉名的費用

在香港,遺產物業轉名的費用主要來自於向法院申請「授予承辦書」所需的手續費。根據最新的2025年數據,若死者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過世,則申請「授予承辦書」的費用包括:

  • 申請書存檔費用:HK$265
  • 授予書的謄寫費用:HK$72

此外,如果您選擇委託律師代為處理遺產物業轉名事宜,律師費用也需額外考慮。律師費用因案件的複雜程度、律師的服務範圍及地區等因素而異,一般來說,律師費用可能在數千港元至數萬港元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並未徵收遺產稅,因此接受物業作為遺產繼承的人士不會被徵收額外的遺產稅印花稅

遺產物業按揭的問題

在香港,物業按揭通常是由買方借貸所需的貸款,並以物業作為抵押。如果遺產物業尚未完全償還按揭貸款,這筆債務會繼續存在。換句話說,即使物業的所有者去世,該物業的按揭合約仍然有效,繼承人需要承擔按揭貸款的償還責任。

這對繼承人來說是個不小的挑戰,特別是如果按揭金額較大或家庭財政狀況較為緊張時。繼承人可以選擇繼續償還按揭,或將物業出售來清償欠款。若繼承人不打算繼續持有物業,則可能需要評估市場情況,並考慮是否將物業出售或將其轉移給其他家族成員。

如何應對未償還按揭的挑戰

對於許多家庭來說,未償還的按揭貸款可能成為遺產物業繼承中的一個主要問題。若您擔心家中長者的按揭貸款問題,或許可以考慮購買人壽保險作為保障。人壽保險可以在家庭成員不幸去世時,為仍在世的家人提供財務支持,幫助支付物業按揭,減輕家庭的負擔。

選擇合適的人壽保險產品,尤其是定期人壽保險(即純人壽保險),能夠為家庭提供必要的財務保障,尤其是對於那些有未償還物業按揭的家庭而言,這樣的保險產品非常合適。

結論

香港的遺產物業繼承問題確實比其他類型的資產更為複雜,涉及到遺產分配、轉名手續、按揭償還等多方面的問題。了解這些程序,並做好相應的準備,能夠有效避免家庭因為物業繼承問題而引發的糾紛和困難。在此過程中,專業律師的協助不僅能幫助您縮短時間,還能確保各項手續的合法合規,讓您安心處理遺產物業的轉名和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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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麼繼承長命契聯名物業?

若聯名物業以聯權共有(Joint Tenant)方式持有,俗稱「長命契」,當其中一名業主過世,剩餘的聯名業主將自動依法繼承該物業的全部權益,無需經過遺產承辦程序。然而,仍需辦理一項手續,即將死亡證明書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更新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以反映繼承者的最新業權。

Q2.繼承的土地多久可以買賣?

根據民法第759條規定,繼承人必須在被繼承人過世後6個月內完成不動產的繼承登記,才能進行處分(如買賣、分割或設定抵押等)。若逾期未辦理,則每延遲1個月,需繳交相當於登記費1倍的罰款,最高可達登記費的20倍。因此,若未及時辦理繼承登記,不僅無法處分不動產,還可能面臨高額罰款。

Q3.養子女可以繼承原生父母的財產嗎?

養子女可以完全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具有和婚生子女一樣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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