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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近期積極推動國際稅務改革與公司遷冊來港制度,以應對全球稅務合規的新趨勢,並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動議二讀兩份條例草案,涵蓋《BEPS 2.0全球最低稅率》以及《公司遷冊來港制度》,這些措施不僅回應了國際稅務透明化的要求,還將提升香港對跨國企業的吸引力。
BEPS 2.0 全球最低稅率:香港如何應對國際稅務改革?
BEPS 2.0(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推動的國際稅改方案,要求對全球年收入超過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實施“15%”的最低稅率,確保企業在全球範圍內繳納公平稅款。
對香港而言,這項改革帶來一定挑戰。香港傳統上奉行低稅制,企業利得稅率僅16.5%,部分離岸業務甚至可享受零稅率優惠。然而,隨著BEPS 2.0的落實,香港必須調整稅務政策,以符合國際標準,避免跨國企業因補足稅(Top-up Tax)將稅款轉繳至其他司法管轄區。
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如愛爾蘭、新加坡、盧森堡等地,已經相繼調整企業稅制以符合BEPS 2.0。愛爾蘭長期以12.5%企業稅率吸引跨國企業,但在2021年決定提高至15%。新加坡則透過稅務優惠與簡化合規程序,協助企業適應新規範。面對這一趨勢,香港亦需採取相應措施,以維持其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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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遷冊來港制度:吸引離岸企業的新機遇
除了全球最低稅率,香港政府亦計劃建立公司遷冊來港制度,以吸引海外企業將註冊地遷移至香港,並提供便利的企業管治環境。
近年來,多個離岸司法管轄區如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等地,紛紛收緊經濟實質法規,要求企業必須在當地有實際業務運營,否則可能面臨高額稅務或合規成本。例如,開曼群島自2019年起實施《經濟實質法》,大幅提高企業的運營門檻,導致許多公司考慮遷冊至其他更有利的司法管轄區。
香港的遷冊制度將提供穩定且透明的法規環境,企業可受惠於簡單稅制、法治基礎完善、國際級專業服務,同時更容易進入中國內地及亞洲市場。這將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區域總部樞紐的角色,提升吸引跨國企業落戶香港的競爭力。
離岸公司稅務合規:香港的優勢與挑戰
隨著國際稅務監管趨嚴,離岸企業的合規壓力不斷增加,香港的低稅制優勢雖然仍具吸引力,但需要加強與國際稅務標準的對接,以確保香港不會被視為低稅管轄區或避稅天堂。
優勢:
- 企業利得稅仍具競爭力:BEPS 2.0 針對的是年收入超過7.5億歐元的大型企業,中小企業仍可享受香港的低稅環境。
- 專業服務需求上升:隨著遷冊企業增多,會計、法律及金融服務行業的需求將大幅增長,如德勤、普華永道等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已開始擴充香港團隊。
- 連結內地市場:香港企業可利用大灣區發展機遇,更方便進入內地市場,獲得更大發展空間。
挑戰:
- 合規成本上升:企業需要適應新稅制,並符合更多的國際監管要求。
- 維持競爭力:在全球稅務環境變化下,香港需確保新稅制不會削弱其吸引力,特別是在與新加坡、盧森堡等地競爭時。
未來展望:香港如何在全球稅務改革中保持競爭力?
面對BEPS 2.0與全球稅改趨勢,香港政府須在政策制定上保持靈活,以確保競爭優勢。盧森堡透過靈活的稅務架構與創新金融產品吸引企業,瑞士則透過與多國簽署雙邊稅務協議來維持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香港可借鑒這些經驗,優化本地稅務政策。
關於公司遷冊制度得常見問題
Q1.BEPS 2.0 是否會影響所有香港企業?
BEPS 2.0 主要針對全球收入超過 7.5 億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這些企業須確保全球有效稅率達 15%。香港本地的中小企業與初創企業仍可享受較低的企業利得稅率(8.25% 或 16.5%),影響有限。
Q2.公司遷冊來港後,原有的法律與財務記錄是否仍然有效?
是的。透過公司遷冊來港,企業可保持原有的法律地位、業務結構、資產及財務記錄,無需重新註冊公司或進行清算,確保業務營運的連續性。
Q3.遷冊來港是否能降低企業稅務風險?
可以。企業從離岸司法管轄區(如 BVI、開曼群島) 遷冊至香港,可提升合規性,降低因BEPS 2.0 增加稅務審查或額外稅負的風險。此外,香港提供更透明的監管環境與國際認可的法律框架,有助於企業長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