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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香港稅務局公布了上一課稅年度的初步統計數據,數據顯示選擇合併報稅的已婚夫婦數量按年增長近8%。稅務局發言人指出,此現象主要歸因於近年來家庭收入結構的變化,以及市民對稅務規劃意識的普遍提高。這份在香港發布的報告,揭示了愈來愈多家庭開始積極研究如何透過不同的評稅方式,以合法途徑減輕稅務負擔,尤其是當夫婦二人收入差距較大時,「合併評稅」往往能帶來顯著的慳稅效果。這一趨勢也引發了廣泛討論:究竟何時應選合併報稅?何時又該堅持分開評稅?這背後的決策邏輯,正是本文將為您深入剖析的核心。
了解2024/25年度個人及已婚人士免稅額
在深入探討夫妻報稅策略前,必須先掌握最新的個人免稅額度,這是所有稅務計算的基石。根據香港稅務局公布的2024/25課稅年度標準,各項主要免稅額如下:
- ◆基本免稅額:每位納稅人可享有 $132,000 的基本免稅額。
- ◆已婚人士免稅額:若選擇合併報稅,總免稅額為 $264,000。
- ◆子女免稅額:每名子女可享 $130,000 免稅額。若子女在該課稅年度出生,可額外獲得 $130,000,即總共 $260,000。
-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
- 年齡介乎55至59歲:每位 $25,000
- 年齡為60歲或以上:每位 $50,000
- ◆傷殘人士免稅額:合資格人士可申索 $75,000 的免稅額。
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的資格是甚麼?
很多人誤以為只要結婚,就自動符合資格。事實上,根據《稅務條例》第29條,納稅人必須在該課稅年度內的任何時間滿足特定條件,才能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具體來說,您必須:
- 婚姻狀況:已婚並與配偶同住;或雖與配偶分開居住,但有供養或經濟上支持對方。
- 配偶入息狀況:配偶在該課稅年度沒有任何應課薪俸稅的入息。
若夫妻二人均有應課稅入息,則不能直接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在這種情況下,您們需要考慮是否選擇以「合併評稅」或「個人入息課稅」方式報稅,從而決定稅務安排。
合併評稅 vs 分開評稅:深入比較與決策
已婚人士的報稅方式主要有「分開評稅」與「合併評稅」兩種。這兩種方式並無絕對的好壞之分,關鍵在於哪種更能切合您們家庭的財務狀況。讓我們用一個清晰的表格來剖析兩者的核心差異。
評稅方式 | 核心操作 | 優點 | 缺點 | 最適用情境 |
---|---|---|---|---|
分開評稅 | 夫妻二人各自提交報稅表,獨立計算應繳稅款。 | 計算簡單直接,保留低收入一方的免稅額及較低的稅階。 | 若一方入息遠超另一方,高收入方的稅務負擔可能較重,無法利用配偶未用盡的免稅額。 | 夫妻雙方收入相若,且均高於基本免稅額。 |
合併評稅 | 將夫妻二人的總入息合併計算,扣除已婚人士免稅額後,再計算總應繳稅款。 | 能有效利用低收入一方未用盡的免稅額,攤分總體稅階,可能大幅降低總稅款。 | 若雙方收入均很高,合併後可能推高邊際稅率,導致稅款不減反增;且需每年重新申請。 | 夫妻一方收入遠低於基本免稅額,甚至是零收入;或二人收入差距顯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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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戰案例分析:哪種報稅方式更慳稅?
紙上談兵不如實際演算。讓我們透過兩個典型的家庭收入情境,來看看選擇不同評稅方式的結果會有多大差異。(註:以下計算為簡化演示,未考慮強積金供款及其他扣除項目。)
📊 情境一:收入差距懸殊,合併報稅最划算
假設 Jason 年收入為 $420,000,而他的太太 Sophia เป็น家庭主婦,年收入僅為 $80,000,低於基本免稅額。
- 分開評稅:
- Sophia:$80,000 – $132,000 < 0,應繳稅款為 $0。
- Jason:($420,000 – $132,000) = $288,000。按累進稅率計算,應繳稅款約為 $13,560。
- 家庭總稅款:$13,560
- 合併評稅:
- 總收入:$420,000 + $80,000 = $500,000。
- 應課稅入息:$500,000 – $264,000 (已婚人士免稅額) = $236,000。
- 按累進稅率計算,應繳稅款約為 $9,360。
結論: 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合併報稅可以為家庭節省 $4,200 ($13,560 – $9,360),慳稅效果非常顯著。
📊 情境二:雙方收入相近,分開評稅更精明
假設 Jason 年收入為 $480,000,Sophia 年收入為 $460,000。兩人都享有各自的基本免稅額。
- 分開評稅:
- Jason:($480,000 – $132,000) = $348,000,應繳稅款約為 $20,760。
- Sophia:($460,000 – $132,000) = $328,000,應繳稅款約為 $17,360。
- 家庭總稅款:$38,120
- 合併評稅:
- 總收入:$480,000 + $460,000 = $940,000。
- 應課稅入息:$940,000 – $264,000 = $676,000。
- 按累進稅率計算,應繳稅款約為 $70,520。
結論: 當雙方收入均較高且接近時,分開評稅反而更為有利,因為合併後的總收入會被推向更高的稅階,導致稅負加重。
如何申請夫妻合併報稅?
申請合併報稅的流程相當便捷。夫婦二人中任何一方,在填寫報稅表(BIR60)時,於「個人入息課稅」部分勾選申請「合併評稅」的選項即可。您需要填寫配偶的姓名及香港身份證號碼。
重要提示:
- 每年重新申請:合併評稅的選擇並非永久有效,必須在每個課稅年度重新提出申請。
- 稅務局自動擇優:如果您不確定哪種方式更慳稅,可以同時提交分開報稅的資料。稅務局在評稅時,會自動為您計算出最有利的方案(即繳稅最少的方式)。
合併報稅常見問題 (FAQ)
❓ 首次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需要提交結婚證書嗎?
一般情況下,只需在報稅表上準確填寫配偶的個人資料即可。稅務局會進行內部核實。但如果是首次申請,或您填報的資料與稅務局的記錄不符,評稅主任可能會要求您補交結婚證書副本以作證明。
❓ 如果配偶並非香港居民,可以申請合併評稅嗎?
可以。只要婚姻關係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即使配偶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常居香港,您仍然可以選擇合併評稅。但需注意,若配偶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已就其入息享受了類似的稅務寬免,可能會影響在香港的評稅結果。
❓ 在課稅年度中途結婚或離婚,應如何處理報稅?
稅務局的評稅是基於您在整個課稅年度(即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內的婚姻狀況。例如,如果您在2025年3月30日結婚,那麼在2024/25整個課稅年度,您都被視為已婚人士,可以選擇合併報稅。同理,若在年度內離婚,只要曾經有婚姻狀態,仍可按已婚人士身份處理該年度的稅務。
❓ 如果我們夫妻二人都勾選了申請合併評稅會怎樣?
不會構成問題。稅務局只會將此視為一個合併評稅的申請。評稅時,會將您們的入息合併處理,並發出一張合併評稅的稅單,上面會列明應繳總稅款。稅單會寄給在申請表格上被提名的一方。
結論
總括而言,選擇合併報稅還是分開評稅,是一項需要根據家庭具體入息結構而定的年度決策。關鍵在於「計掂條數」。對於一方收入較低或沒有收入的家庭,合併報稅無疑是最佳的慳稅工具;而對於雙高薪夫婦,分開評稅則能避免稅階被推高。最佳實踐是在每年報稅前,花時間做一個簡單的試算,或善用稅務局的稅款計算機,確保您們能作出最精明的選擇,合法地將更多收入留在自己口袋中。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