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服務金2025新制|取消對沖計算方法、資格及與遣散費分別詳解

長期服務金2025新制|取消對沖計算方法、資格及與遣散費分別詳解

近期,香港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正式敲定,備受矚目的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於2025年5月1日正式劃上句號。此項重大勞工政策變革,旨在強化僱員的退休保障,直接影響著每一位打工仔的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權益。隨著「轉制日」臨近,許多僱員對於新舊制度下的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自身是否符合資格,以及它與遣散費的根本區別仍存有疑問。這不僅是數字上的變動,更關乎您多年辛勞付出的應有回報。

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一字之差,權益大不同

許多人常常將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混為一談,但兩者在觸發條件、適用情況上截然不同。簡單來說,遣散費主要應對「裁員」情況,而長期服務金的涵蓋範圍更廣,包括解僱、退休、甚至健康問題等。明確兩者的分野,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根據香港勞工處《僱傭條例》指引,僱員在同一時間點,只能符合資格領取其中一項。

項目 遣散費 長期服務金
核心概念 因公司裁員而給予僱員的補償。 長期服務的僱員在特定情況下離職提供的保障。
受僱年期要求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
主要領取條件
  • 因裁員而被解僱。
  • 有固定期限的合約到期後,因裁員而未獲續約。
  • 遭僱主停工。
  • 非因嚴重過失或裁員而被解僱。
  • 有固定期限的合約到期後不獲續約。
  • 因健康理由辭職(需醫生證明)。
  • 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
  • 在職期間死亡(由遺屬領取)。

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全拆解(2025新制對照)

掌握長期服務金計算公式是維護權益的核心。計算方式看似簡單,但其中涉及月薪上限、服務年資計算,以及即將廢除的強積金對沖,每個細節都可能影響您最終收到的金額。

💰傳統計算公式:掌握你的基本權益

不論制度如何變遷,基本的計算框架維持不變。以下是適用於月薪僱員的計算公式:

(最後一個月工資 或 最後12個月平均工資) x 2/3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在應用此公式時,必須注意以下兩個「上限」規定:

  • 工資上限: 用作計算的月薪部分,最高上限為HK$22,500。即使您月薪是$30,000,也只能以$22,500代入公式。
  • 總額上限: 無論計算結果為何,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最高款額為HK$390,000。

💡 案例分析:
陳先生月薪為$18,000,在公司工作了10年整。他可獲的長期服務金計算如下:
($18,000 x 2/3) x 10 = $120,000

🔄關鍵變革:告別強積金對沖機制

所謂「對沖」,是指僱主可以使用其為僱員所作的強積金供款(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來抵銷需要支付給僱員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這意味著,僱主實際需要支付的現金可能遠低於計算所得的金額,這也是長久以來備受爭議的一點。

💡 延續案例(舊制下):
假設陳先生的強積金戶口中,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為$70,000。在舊制下,僱主可以這樣操作:
應付長期服務金:$120,000
減去可對沖的MPF金額:$70,000
僱主實際只需支付現金:$120,000 – $70,000 = $50,000

📅2025年5月1日「轉制日」劃分新舊制

取消對沖並非一刀切,而是以2025年5月1日作為「轉制日」,將僱員的服務年資分為兩部分計算:

  • 轉制前部分(2025年5月1日前的服務年資): 這部分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僱主仍然可以使用其強積金供款進行對沖。
  • 轉制後部分(2025年5月1日及之後的服務年資): 這部分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僱主完全不可再用強積金對沖,必須以現金全額支付。

這項改革確保了僱員在轉制日後的努力,能獲得更全面的退休及離職保障。對於打工仔來說,了解自己的強積金狀況變得尤為重要,定期檢視並整合戶口,能更清晰地規劃未來。若您擁有多個強積金戶口,不妨參考我們的【強積金整合政策焦點|eMPF平台帶來的機會與投資風險提示】,簡化管理,掌握先機。

申索與發放時限:錯過時機權益或受損

了解權益後,更要懂得如何主張。法律對僱主支付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有嚴格的時間規定,僱員亦需注意追討時效,以免錯失良機。

款項類型 僱主支付限期 僱主逾期發放罰則
長期服務金 僱傭合約終止後 7 天內支付。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遣散費 僱員發出書面追討通知後 2 個月內支付。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特殊情況下的長期服務金處理

除了常見的解僱情況,還有一些特殊場景同樣適用長期服務金條款,了解這些能助您在關鍵時刻做出正確判斷。

🩺 因健康理由辭職,可以領取嗎?

可以。若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5年,並能提交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證明書,證明其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而辭職,便有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僱主亦有權自費要求僱員接受另一位指定醫生的檢查以作核實。

👴 年屆65歲或以上退休,權益如何?

同樣符合資格。只要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5年,在年滿65歲或以上時因年老而辭職,即可享有長期服務金。這是對資深員工多年貢獻的一種肯定與保障。

📜 固定期限合約不續約,是否符合資格?

是的。如果僱員按一份有固定期限的連續性合約受僱滿5年,在合約期滿後未獲僱主續約,同樣有權獲得長期服務金。

總結:為你的勞工權益做好準備

隨著2025年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的實施,長期服務金將回歸其保障僱員的本質。無論您是職場新人還是資深員工,清晰了解自身權益、掌握計算方法、並關注政策動態,都是不可或缺的理財智慧。面對勞資問題時,保持冷靜,依據法例行事,必要時可向勞工處求助。未來的職場環境將更注重對僱員的保障,為自己的權益做好充分準備,才能在職業生涯中行穩致遠。


長期服務金常見問題 (FAQ)

Q1: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可以同時領取嗎?

不可以。根據《僱傭條例》,一名僱員不能同時獲得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您只能根據離職的具體原因,領取符合條件的其中一項補償。

Q2:2025年取消對沖後,我舊有年資部分的長期服務金還會被對沖嗎?

會的。取消對沖機制沒有追溯力。您在2025年5月1日之前累積的服務年期所對應的長期服務金,僱主依然有權使用其強積金供款的累算權益來抵銷。只有在轉制日之後的年資,才享有完全不被對沖的保障。

Q3:如果公司拖欠長期服務金,我應該怎麽辦?

若僱主未能在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長期服務金,即屬違法。您應盡快前往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尋求協助。勞工處會提供調停服務,若調停失敗,可協助您將個案轉介至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進行追討。

Q4:「月薪」的定義包括佣金和津貼嗎?

根據《僱傭條例》,「工資」的定義相當廣泛,包括底薪、佣金(如屬固定性或平均計算)、津貼(如交通津貼、勤工獎)等。因此,在計算最後一個月工資或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時,這些項目通常都應包含在內,但年終花紅、酌情發放的獎金等則不計算在內。

Q5:自己主動辭職可以拿到長期服務金嗎?

一般情況下,僱員自己主動辭職是不能領取長期服務金的。但有兩個例外情況:一是上文提到的,因健康理由並有醫生證明而辭職;二是年滿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在這兩種特定情況下,即使是僱員主動辭職,只要滿足5年連續性合約的條件,仍可獲得長期服務金。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