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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蝸居之苦」加上家庭成員間的摩擦,是許多香港公屋家庭面臨的真實困境。當共處一室已成壓力,分戶另覓居所便成為不少人的期盼。然而,究竟公屋分戶要幾耐?這不僅是一個簡單的時間問題,背後更牽涉到複雜的房屋政策、嚴格的審查程序與公共資源的公平分配。
市場上對此的討論從未停歇,它反映了香港社會深層次的住屋需求與家庭結構變遷的挑戰。本文將以行業觀察家的視角,為您深入剖析整個公屋分戶的申請流程、資格條件、審批時間線,以及離婚等特殊情況下的處理方式,助您清晰規劃前路。
本文核心要點
- ✓ 分戶資格解構:了解「必須遷置」與「自願合住」兩大類別的根本差異。
- ✓ 審批時間剖析:分析影響「公屋分戶要幾耐」的關鍵因素,建立合理預期。
- ✓ 入息與資產審查:清晰掌握「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具體標準。
- ✓ 離婚分戶專題:深入探討離婚情況下的四種處理劇本與應對策略。
- ✓ 成功後續選項:比較獲配公屋與申請綠表置業的利弊。
公屋分戶申請資格解構:您符合哪一類?
要啟動公屋分戶程序,申請人必須符合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訂立的特定租戶類別。這並非人人可申報的途徑,而是針對特定情況的政策安排。了解自身所屬的類別,是評估成功機率的第一步。
🎯 1. 必須遷置類別的合住戶
這類租戶擁有最高的優先級。他們通常是歷史遺留問題下的「受影響者」,例如因政府早年的清拆、舊區重建等公共項目,而被安排與無任何親屬關係的人士「合住」於同一公屋單位。房委會視解決他們的居住困境為優先任務,因此其分戶申請會獲優先處理。
⚖️ 2. 自願合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
這是絕大多數家庭申請分戶時所屬的類別。與前者不同,這類申請並無政策上的優先權,反而需要提供強而有力的「值得體恤的理由」(Compassionate Grounds)。房委會的審批極為嚴謹,旨在防止公共房屋資源被濫用。常見的理由包括:
- 嚴重的家庭不和: 達到無法共居的程度,例如有持續的、激烈的衝突。
- 家庭暴力: 任何成員遭受身體或精神上的虐待,通常需要社工報告或警方記錄作證明。
- 其他特殊情況: 例如有成員患上嚴重傳染病或精神疾病,經醫生證明不適宜與家人同住。
值得注意的是,單純因為結婚、生育導致居住環境擠逼,並不足以構成充分的分戶理由。房委會通常會建議這類家庭循「調遷計劃」申請較大單位。此外,若有任何家庭成員明確表示反對分戶,申請亦會被即時中止。
審批核心:公屋分戶入息、資產與物業權審查
即使具備充分理由,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仍須通過嚴格的經濟狀況審查,確保他們確實有接受房屋資助的需要。這主要分為兩大關卡:「全面經濟狀況審查」與「住宅物業權審查」。
💰 全面經濟狀況審查
此審查依據現行的公屋富戶政策,對申請分拆出去的家庭(分拆戶)以及某些情況下的原住戶進行入息和總資產淨值的評估。標準如下:
- 入息限額: 家庭總入息不得超逾當時公屋申請入息限額的5倍。
- 資產限額: 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逾當時公屋申請入息限額的100倍。
| 家庭人數 | 每月總入息限額 (參考2025/26年度數據) |
總資產淨值限額 (參考2025/26年度數據) |
|---|---|---|
| 1人 | $12,940 | $278,000 |
| 2人 | $19,550 | $376,000 |
| 3人 | $24,410 | $490,000 |
| 4人 | $30,540 | $573,000 |
注意:以上為公屋申請的基本限額,富戶政策的標準為其倍數。最新數據請參考房委會官方公布。
🏠 住宅物業權審查
這是一條「紅線」,比入息資產審查更為嚴格。申請分戶的家庭成員(視乎情況可能包括原住戶),在提交申請前的24個月內,直至獲配新單位期間,均不得:
- 在香港擁有或共同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 簽訂任何購買香港住宅物業的協議。
- 持有任何直接或間接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50%以上的股權。
一旦被發現擁有住宅物業,分戶申請將會被即時取消。如果僅是未能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但符合「住宅物業權審查」,申請人或可申請暫住於中轉房屋,但有時間限制。
公屋分戶要幾耐?申請流程與時間線全剖析
這是所有申請人最關心的問題。公屋分戶要幾耐並沒有一個標準答案,時間跨度可以從幾個月到數年不等。其處理時間主要取決於個案的複雜性、理由的充分性以及房委會的資源調配。
📝 申請步驟 Step-by-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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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寫及遞交申請表: 索取並填妥「公共租住房屋申請表」(HD300C),連同所有證明文件(身份證明、入息證明、支持分戶理由的證據如社工報告等),遞交至房屋署申請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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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步審核: 房屋署職員會審核文件是否齊全,如資料不全會被退回,耽誤進度。
-
3詳細資格審查及會面: 若初步審核通過,申請人會被約見,職員會詳細查核個案情況、分戶理由及經濟狀況。此階段是決定申請成敗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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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審批與輪候: 申請獲批後,分拆戶將進入輪候冊,等待合適的公屋單位編配。這個輪候時間是最大的不確定因素。
⏳ 影響審批時間的關鍵因素
要預估公屋分戶要幾耐,需考慮以下幾點:
- 申請類別: 「必須遷置類別」的處理速度遠快於「自願合住類別」。
- 證據強度: 理由越清晰,證明文件(如法庭禁制令、醫療報告)越有力,審批過程越順暢。
- 部門轉介: 若個案需轉介至社會福利署等部門進行評估,將會增加額外時間。
- 公屋供應: 即使申請獲批,最終「上樓」時間仍取決於當時可供編配的公屋單位數量。參考截至2024年底的數據,一般公屋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約為5.5年,這數字為分戶輪候時間提供了重要參考。
離婚公屋分戶:特殊安排與注意事項
離婚是申請公屋分戶最常見且最複雜的情況之一。房委會對此有專門的處理政策,核心原則是在保障子女居住權的同時,合理運用公屋資源。可參閱「房委會的官方公營房屋政策」以獲取最權威的資訊。
| 離婚個案類型 | 處理方式 |
|---|---|
| 1. 不涉及額外公屋資源 雙方協議或房署裁決由一方繼承租約。 |
租約通常歸於獲得所有子女管養權的一方。另一方須遷出。 |
| 2. 涉及額外公屋資源 雙方各自有子女管養權或有其他認可住客跟隨。 |
如雙方均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則有機會各自獲配一個公屋單位。 |
| 3. 無資格取得額外公屋資源 至少有一方未能通過審查。 |
未能通過審查的一方必須遷出。若雙方均不符資格,則須自行解決住屋問題。 |
| 4. 無子女管養權的單身一方 離婚後既無子女管養權,亦無其他認可住客跟隨。 |
原則上須遷出。若符合特定條件(如無家可歸且通過資產審查),可申請入住中轉房屋,並以「一人申請」資格輪候公屋,或可獲扣減部分輪候時間。 |
💡「有條件租約」計劃:緊急避風港
對於在離婚訴訟期間,因家庭暴力等原因急需居所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經社會福利署推薦,房署可透過「體恤安置」下的「有條件租約」計劃,安排他們暫住另一公屋單位。待離婚手續完成後,再根據最終判決及審查結果,決定該租約能否轉為正常租約。
分戶成功的下一步:獲配單位或綠表置業
當分戶申請成功獲批後,分拆戶將面臨兩個主要選擇:
- 獲配另一公屋單位: 房署會根據分拆戶的家庭人數,編配一個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值得留意,若原住戶因成員遷出而導致居住面積低於標準,他們也可能需要遷往一個較小的單位。
- 以綠表資格申請資助自置居所: 分拆戶可選擇放棄公屋編配,改為領取有效期一年的「綠表資格證明書」,用以購買居屋、綠置居等資助房屋。這提供了擁有自己物業的機會,但同時也需承擔市場風險和供樓壓力。
結論
總結而言,「公屋分戶要幾耐」這個問題,答案因人而異,充滿變數。它並非解決居住擠逼的常規途徑,而是應對嚴重家庭問題的最後手段。整個過程漫長且嚴格,申請人不僅要有充分且可證實的理由,還必須通過所有經濟及物業審查。
成功分戶的關鍵在於清晰理解政策、備齊有力文件,並對漫長的審批和輪候時間有充分的心理準備。在考慮分戶之前,若情況許可,尋求家庭輔導或社工協助,或許是解決根本問題的更佳選擇。
FAQ 常見問題
Q1: 因結婚或生兒育女導致家庭擠逼,可以申請公屋分戶嗎?
一般情況下不可以。這類情況被視為家庭人口的正常增長,房委會的指引是建議住戶透過「天倫樂調遷計劃」或其他調遷計劃申請轉換到面積較大的單位,而非分戶。
Q2: 如果成功分戶,原有的「屋邨管理扣分制」分數會如何處理?
所有在扣分制下累積的有效分數,將會全數由原公屋單位的戶主(即沒有遷出的一方)承擔。分拆出去的新戶,其扣分記錄將會是零分。
Q3: 在申請公屋分戶期間,我可以自行搬離單位嗎?
不建議這樣做。在申請結果未有定案前,所有家庭成員仍是該公屋單位的認可住客,有責任遵守租約條款,包括在單位內常住。若被發現長期不在單位居住,可能違反租約,反而影響分戶申請甚至原有的租住權。
Q4: 如果分戶申請被房屋署拒絕,我還可以怎樣做?
申請人若對結果不滿,可以向房委會提出上訴。上訴會由一個獨立的審核委員會處理。申請人應準備更詳盡的資料或新的證據,以支持自己的上訴理據。同時,尋求區議員或專業社工的協助,也可能對上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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