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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最關心的話題,除了加人工,恐怕就是「被炒」時的權益了。這陣子市場熱議的,莫過於強積金(MPF)「對沖」安排正式成為歷史。這項變革直接衝擊著每位僱員的荷包,特別是遣散費的計算方式。
很多人對遣散費仍然一知半解,例如:「點樣先有資格攞?」、「同長期服務金有咩分別?」、「公司盤數點計先啱?」這些問題都讓人一個頭兩個大。這就讓我聯想到近期市場上討論度極高的政策變動:香港勞工處已確認,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已於2025年5月1日(即「轉制日」)正式生效。
這項存在已久的機制,允許僱主用其為僱員作出的強制性供款,來抵銷僱員應得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一直被視為蠶食打工仔退休保障的漏洞。立法會早於2022年6月9日已通過相關修訂條例,隨著制度在轉制日落地,無論是僱主還是僱員,都必須重新熟悉遊戲規則。
這項變革意味著,未來僱主需要以現金支付轉制日後服務年資所產生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對打工仔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本文將為你全面解析最新的遣散費計算方法,助你清晰了解自身權益,從容應對法例變動。
焦點解析:2025年取消MPF對沖的重大影響
這項被稱為「歷史性」的勞工法例改革,核心就是廢除強積金對沖機制。要理解其影響,必先了解這個機制的運作模式。
🧐 什麼是MPF對沖機制?為何要取消?
簡單來說,MPF對沖機制(Offsetting Mechanism)允許僱主在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時,從他們為員工所作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中,「提取」相應金額來抵銷,從而減輕其現金支付壓力。這意味著,本應用於僱員退休的儲備,卻被提前用來支付解僱補償。
例如,若僱主需向員工支付5萬港元的遣散費,而僱主過去為該員工的強積金供款已累積了4萬港元,在舊制下,僱主只需額外支付1萬港元現金即可。這4萬港元就從員工的MPF戶口中被「對沖」了。
取消原因:這項機制長年為人詬病,因其直接削弱了強積金作為退休保障的初衷。打工仔辛辛苦苦儲蓄的退休金,可能因一次裁員就被蠶食。為了加強僱員的退休保障,政府最終決定取消此安排。
想深入了解強積金制度,可參考《強積金轉移完整指南:MPF整合好處、流程與常見問題一次看懂》。
🗓️ 「轉制日」是什麼?對遣散費計算的實際影響
「轉制日」是政策執行的分水嶺,定於2025年5月1日。其核心影響在於「劃線」處理:
- 「轉制日」之後的僱傭期:僱主不可再動用其強制性供款,來對沖員工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必須以現金全額支付。
- 「轉制日」之前的僱傭期:僱主在這日期前累積的強制性供款,將獲得「豁免」。換言之,僱主仍然可以用這部分的供款,來對沖員工在「轉制日」前年資所產生的遣散費。
換句話說,這項改革並無追溯力。但隨著時間推移,僱員在「轉制日」後的年資越長,受保障的遣散費金額就越多。有關取消「對沖」安排的官方資訊,可參閱「勞工處的專題網站」。
遣散費計算方法完整教學
了解政策背景後,我們來看看最實際的部分:如何計算自己應得的遣散費。
✅ 誰有資格領取遣散費?(附資格清單)
並非所有被解僱的員工都有資格領取遣散費。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
- 因裁員而被解僱。這包括公司業務結束、或因業務需求縮減而導致職位冗餘。
- 如屬固定期限的合約,在合約到期後因裁員而不獲續約。
- 遭停工,符合法例所指的特定情況。
🔢 勞工處官方遣散費計算公式詳解
遣散費的計算基於僱員的服務年資和最後的工資。公式看似簡單,但有兩個重要的「天花板」需要注意。
遣散費 = (最後一個月工資 × 2/3) × 服務年資
關鍵限制條件:
| 項目 | 說明 |
|---|---|
| 工資上限 (月薪) | 計算時,「最後一個月工資」的最高上限為HK$22,500。即使你的月薪超過此數,也只能按HK$22,500計算。 |
| 計算基數上限 | 因此,「月薪 × 2/3」這部分的最高金額為 HK$22,500 × 2/3 = HK$15,000。 |
| 服務年資計算 | 不足一年的服務年期,按比例計算。 |
| 總額上限 | 僱員可得的遣散費總額,最高上限為HK$390,000。 |
📝 實例演練:一步步教你用計算方法計出應得金額
讓我們透過一個例子來實際操作一次:
情境:陳先生月薪為HK$30,000,在一間公司因裁員被解僱前,已連續工作了10年零6個月(即10.5年)。
計算步驟:
- 確定計算工資:陳先生月薪為HK$30,000,超過了HK$22,500的上限,因此只能按HK$22,500計算。
- 計算基數:$22,500 × 2/3 = HK$15,000。
- 計算總額:$15,000 × 10.5年 = HK$157,500。
- 最終金額:由於HK$157,500未超過HK$390,000的總額上限,陳先生應得的遣散費為HK$157,500。
遣散費 vs 長期服務金:兩者有何分別?
很多人會將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混淆,它們雖然相似,但在領取條件上有所不同,而且最重要的是:兩者不可兼得。
📜 領取長期服務金的條件
長期服務金主要是為年資較長的僱員提供的一種保障,其領取條件包括:
-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
- 並非因裁員或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 其他情況包括:在職期間死亡、因健康理由辭職(有註冊醫生證明)、或年滿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
推薦閱讀:想了解更多關於長期服務金的計算細節?可以閱讀《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全攻略:2025取消MPF對沖新制下,你的權益有何變化?》,獲取更全面的資訊。
⚖️ 我應該領取哪一項?(重要須知:兩者不可兼得)
這是一個關鍵問題。根據法例,一名僱員在同一受僱期內,只能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
判斷原則非常簡單:如果一名僱員同時符合領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資格(例如,因裁員被解僱且服務年資超過5年),僱主只需要支付遣散費,而無須額外支付長期服務金。
| 項目 | 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 |
|---|---|---|
| 最低服務年資 | 2年 | 5年 |
| 離職原因 | 主要因裁員 | 非因裁員或嚴重過失被解僱、退休、健康問題辭職等 |
| 計算方法 | 兩者的計算公式完全相同 | |
常見問題 (FAQ)
❓ 公司不支付遣散費怎麼辦?
如果僱主無理解僱或拖欠遣散費,僱員應盡快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僱主如無合理解釋而逾期不支付,可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HK$50,000及監禁3個月。
❓ 遣散費需要在離職後多久內支付?
僱主必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或收到僱員發出的申索通知後的2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 自己辭職可以領取遣散費嗎?
不可以。遣散費是為因裁員而被解僱的僱員提供的補償。主動辭職的僱員不符合領取資格。
❓ 使用官方的遣散費計算機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勞工處網站提供線上計算機,使用前最好準備好以下資料:僱傭開始及終止日期、合約終止原因、離職前12個月的工資記錄,以便準確計算。
總結
總括而言,2025年取消MPF對沖是香港勞工法例的重要里程碑,它強化了對打工仔退休生活的保障,直接影響每位僱員的遣散費。面對職場的各種不確定性,準確掌握遣散費計算方法不僅是保障自己的基本權利,更是應對未來職場變動的必要知識。
建議所有僱員和僱主都應花時間熟悉勞工處的官方指引,善用計算工具,確保在法例變革來臨之際,自身的權益能夠得到最充分的保障,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