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好處全解析|香港破產程序、債務勾銷與重生機會

申請破產的好處與代價:香港破產宗數激增下的自救指南

近期數據敲響了警鐘,根據香港破產管理署的資料,2024年提交的個人破產呈請數量達到9,190宗,較前一年顯著增加了17%。這一數字的攀升,反映出在經濟環境波動下,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正承受著巨大的財務壓力。當債務問題變得無法控制,許多人開始尋求法律途徑作為解脫,而「申請破產」便是其中一個極端但重要的選項。究竟,在看似絕望的境地中,申請破產好處是否真的能為債務人帶來喘息與重生的機會?這不僅是法律程序,更是一項關乎個人未來的重大決策。

拆解真實的申請破產好處:不僅是債務的終點

當被巨額債務壓得喘不過氣時,破產往往被視為最後的手段。儘管它帶有負面標籤,但從法律角度看,破產制度的初衷是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一個解決困境、重新開始的機會。理解其核心好處,是做出明智決策的第一步。

🚀 好處一:立即停止所有追債與法律行動

一旦法院頒布破產令,所有針對您的民事訴訟和追債行動都將被「凍結」。這意味著:

  • 銀行和財務公司的電話、信件滋擾將會停止。
  • 任何正在進行的討債法律程序(如扣押令)會暫停。
  • 您將從無休止的追討壓力中解脫,獲得寶貴的精神喘息空間。

這個「保護罩」讓您有機會重新站穩腳跟,專注於處理破產程序及規劃未來生活,而無需再為應付各種追債手段而心力交瘁。

🏠 好處二:保留基本生活開支,維持生活尊嚴

許多人誤以為申請破產意味著失去所有收入,生活將陷入困境。事實並非如此。破產受託人(通常是破產管理署署長)會根據您的實際情況,核算出您及受養家人(如配偶、子女)每月所需的合理生活費用。這筆費用涵蓋衣、食、住、行、醫療及教育等基本開支。

您的薪金將會這樣處理:薪金收入 – 經核准的生活費 = 上繳數額。換言之,您可以保留足夠的資金來維持基本生活水平,只有在扣除生活費後仍有餘額的情況下,才需要將該餘額上繳給受託人,用以償還部分債務。這確保了您在破產期間仍能有尊嚴地生活。

🌅 好處三:四年後重獲新生,勾銷大部分債務

對於首次申請破產且能與破產受託人充分合作的人士,破產令通常會在四年後自動解除。解除破產令意味著:

  • 大部分無抵押債務,如信用卡欠款、私人貸款等,都會被依法勾銷,您無需再償還。
  • 您可以重新開始建立自己的財務生活,這是一個真正的「Reboot」機會。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定債務如贍養費、罰款或因欺詐行為產生的債務,並不會因破產而豁免。但對於絕大多數因消費或生意失敗導致的債務,這無疑是一個徹底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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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後果的另一面:必須正視的代價與限制

雖然申請破產好處顯而易見,但它絕非沒有代價的「免費午餐」。在做出決定前,必須全面理解其帶來的長遠影響和限制,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破產後果」。

📉 對個人信貸紀錄的毀滅性衝擊

破產記錄會被登記在香港破產管理署的公開名冊上,同時也會嚴重影響您的信貸報告(俗稱TU)。破產令會在您的信貸報告中保留8年(從頒布令起計),即使破產令在4年後解除。在這段漫長的時間裡,您將會發現:

  • 幾乎不可能申請到任何形式的信貸,包括信用卡、私人貸款、按揭等。
  • 開設某些類型的銀行戶口(如帶有透支功能的往來戶口)可能會受阻。
  • 購買需要分期付款的產品或服務(如手機上台)會遇到困難。

👨‍💼 職業限制:特定專業人士需警惕

破產身份會對某些行業的從業資格構成直接影響。根據相關法例或專業守則,以下職業的從業人員一旦破產,可能會被吊銷牌照或面臨紀律處分:

  • 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
  • 保險代理、證券交易商
  • 公司董事(破產人士在破產令解除前不能擔任有限公司董事)
  • 公務員(需向上級申報,可能面臨紀律聆訊)

因此,在申請前必須仔細評估破產對自己職業生涯的潛在衝擊。

👨‍👩‍👧‍👦 對家人的影響:聯名資產如何處理?

破產是個人事務,理論上不會直接影響家人的信貸或財務。然而,如果存在聯名資產,情況就變得複雜。例如:

  • 聯名物業:您在物業中所佔的業權份額將被視為您的資產,需要交由破產受託人處理。受託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出售該物業,以便將您的份額變現還債。這可能導致家人失去居所。
  • 聯名戶口:戶口可能會被凍結,需要釐清各自資金來源和份額後才能解凍家人的部分。

此外,破產人的生活水平受限,家庭的整體開支和生活方式也無可避免地會受到影響。

破產之外的選擇:債務舒緩與個人自願安排(IVA)

破產是最後一步,在此之前,還有其他相對溫和的債務解決方案值得考慮。其中最常見的是個人自願安排(IVA)和債務舒緩計劃(DRP)。這些方案旨在避免破產,讓您在債權人同意下,以新的還款方案逐步清還債務。

方案 特點 優點 缺點
破產 (Bankruptcy) 法律程序,由法院頒令,清算資產還債,四年後解除。 ✔️ 立即停止追債
✔️ 大部分債務可勾銷
✔️ 程序相對直接
❌ 嚴重影響信貸8年
❌ 職業限制
❌ 失去資產
❌ 公開記錄
個人自願安排 (IVA) 具法律約束力的還款協議,需經法院及大多數債權人同意。 ✔️ 避免破產
✔️ 保留工作及物業機會較大
✔️ 停止計息
❌ 程序複雜且昂貴
❌ 需債權人同意
❌ 信貸報告仍會受影響
債務舒緩計劃 (DRP) 與個別債權人直接協商新還款方案,不經法院。 ✔️ 程序最簡單、保密
✔️ 成本較低
✔️ 避免法律程序
❌ 無法律約束力
❌ 不是所有債權人都接受
❌ 協商期間仍可能被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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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FAQ)

❓ 申請破產是否一定要請律師?

法律上,您可以自行辦理破產申請。然而,整個過程涉及複雜的法律文件和程序,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延誤或申請被駁回。聘請專業律師可以確保流程順利,並在資產申報、生活費協商等方面為您爭取最大權益,避免因不熟悉程序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於案情複雜的個案,律師的協助尤為重要。

❓ 破產期間可以去旅行或出國工作嗎?

在破產令生效期間,您並非完全不能離開香港,但必須事先獲得破產受託人的書面批准。您需要提交申請,詳細說明離港的原因、目的地、時間及費用來源。受託人會評估您的申請是否合理,以及旅費是否由您的合理生活費支付。一般而言,因公幹或探望直系親屬等合理理由較易獲批,而純粹的旅遊消費則較難。

❓ 解除破產令後,我的信貸紀錄會馬上「洗底」嗎?

不會。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雖然破產令在4年後解除,但您的信貸報告(TU)會將該破產記錄保留長達8年(由破產令頒布日起計)。8年後,相關記錄才會被移除。在這之前,即使破產令已解除,您申請信貸產品時仍會遇到極大困難。重建信貸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耐心和自律。

❓ 破產前轉移資產給家人是否可行?

絕對不可行,而且是嚴重的刑事罪行。破產受託人有權追溯破產人過去數年內的資產轉移記錄。任何被證實為「不公平的優惠」或「以低於市值的價格轉讓」的交易,都可能被視為意圖欺騙債權人而宣告無效,資產會被追回。同時,破產人及相關接收資產的家人都可能面臨刑事檢控,後果非常嚴重。

結論

總結而言,申請破產好處在於提供了一個即時的法律保護網,讓債務人從無盡的追討壓力中解脫,並在保留基本生活尊嚴的前提下,用四年時間換取一個勾銷大部分債務、重獲新生的機會。然而,這條路並非坦途,它伴隨著長達八年的信貸污點、潛在的職業障礙以及對家庭資產的衝擊等沉重代價。

決策前,必須權衡利弊,並積極探索如債務舒緩(DRP)或個人自願安排(IVA)等替代方案。破產應被視為解決嚴重財務困境的最後手段,而非首選。尋求專業的法律和財務意見,全面了解所有選項,才能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做出最負責、最明智的選擇。

*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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