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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在2024年6月三讀通過取消強積金(MPF)對沖機制,並將於2025年5月1日正式實施。強積金對沖機制取消後,僱主將無法再利用強積金的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及長期服務金(Long Service Payment)。此改革將如何影響企業運營,如何計算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
強積金(MPF)對沖機制的背景與變化
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實施以來,強積金對沖機制讓僱主可以從員工的強積金帳戶中提取僱主供款部分,抵銷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然而,這一機制在過去引發爭議,被認為損害了員工的基本權益。為加強勞工保障,香港政府決定取消這一機制,並規劃於2025年5月實施新的規定。這意味著從2025年起,企業將無法使用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必須按新規定支付更多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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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
隨著強積金對沖機制的取消,企業將需要重新計算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
遣散費計算
根據《僱傭條例》指引,員工在公司工作滿24個月,並因裁員等合理原因遭解僱時,有資格領取遣散費。遣散費的計算方式為:
遣散費 =(最後月薪 x 2/3)x 可追溯服務年資
例如,若員工月薪為HK$22,500,工作年資為5年,則遣散費為:
(HK$22,500 x 2/3)x 5 = HK$75,000。
長期服務金計算
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式與遣散費類似。若員工在公司工作滿5年,並因裁員等非重大過失解僱,有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計算公式為:
長期服務金 =(最後月薪 x 2/3)x 可追溯服務年資
長期服務金的上限為HK$390,000。這意味著即使員工的月薪超過這一數額,計算時仍需根據上限來計算。
過渡期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處理方式
儘管強積金對沖機制將在2025年取消,但根據「劃線」安排,舊有的僱主供款累算權益仍可用來抵銷「劃線」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因此,企業必須了解「劃線」前後的差異,合理處理過渡期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例如,若員工的遣散費金額為HK$10,000,政府將補貼50%的金額,即僱主只需支付HK$5,000。
結語
強積金對沖機制的取消將對香港企業和員工產生深遠影響,改變了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計算與支付方式。企業應提前做好財務規劃,設立專項儲蓄戶口,並積極管理勞動關係,以適應這一變革。通過合理應對,企業可以減少政策變動對運營的影響,並確保在新規定下繼續順利運行。
關於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常見問題
Q1.什麼情況下要給資遣費?
在香港,員工有資格領取遣散費(資遣費)的情況包括:
- 裁員:工作滿24個月,因公司裁員被解僱。
- 合約到期不續約:固定期限合約結束後,因裁員不續約。
- 健康原因被解僱:員工因健康問題無法工作而被解僱。
- 停工:因業務停頓被解僱。
遣散費計算公式是:
遣散費 = 最後月薪 x 2/3 x 服務年資。
Q2.自動辭職有長期服務金嗎?
根據香港《僱傭條例》,工人自己辭職通常無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除非符合以下情況:
- 因健康原因辭職:若員工因健康原因無法繼續工作並選擇辭職,則可以領取長期服務金。
- 65歲或以上辭職:如果員工年滿65歲或以上,因年老辭職,也有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
如果員工因其他原因自願辭職,則通常不符合領取長期服務金的資格。
Q3.強積金對沖是什麼意思?
強積金對沖指的是僱主可以用員工強積金帳戶中的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即員工被解僱或離職時,僱主可以提取強積金供款來減少賠償金額。這一機制將於2025年5月取消,僱主將不再能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